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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推薦:訴訟是可以解決很多民事糾紛的方式。比如債權債務糾紛中,債權人便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追討欠款。合同糾紛亦是如此。不過,訴訟解決糾紛的前提是要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具體來說,發生合同糾紛去哪兒起訴才是正確的呢?為了成功,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如何起訴才合理呢?發生合同糾紛去哪兒起訴: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各種案件糾紛處理哪家律師所好。貴安新區所有權糾紛律師收費
貴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法律知識推薦:買賣合同是生活中是為常見的合同,比如我們要買菜,就需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果雙方標的額比較大,為了安全起見,還可以選擇訂立書面的買賣合同。合同是關于權利義務的約定,有的人可能會發生糾紛。那么,買方如何避免買賣合同糾紛?定金條款。慎用定金條款,定金通常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對于交付定金和收受定金的任何一方來說,定金是一把“雙刃劍”,如果雙方對于履行合同的相關因素在簽訂合同時尚不能確定,盡量不用定金條款,定金可能是雙倍返還或沒收,所以可以用“訂金”即預付款的形式來代替。貴安新區所有權糾紛律師收費律師在線咨詢,解決各種法律糾紛!
貴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推薦法律知識:【變相利息的認定】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認為金融機構以服務費、咨詢費、顧問費、管理費等為名變相收取利息,金融機構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關費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提供服務的實際情況確定借款人應否支付或者酌減相關費用。【高利轉貸】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機構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的民間借貸行為,既增加了融資成本,又擾亂了秩序,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14條第1項的規定,應當認定此類民間借貸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在適用該條規定時,應當注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要審查出借人的資金來源。借款人能夠舉證證明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出借人尚欠銀行未還的,一般可以推定為出借人套取資金,但出借人能夠舉反證予以的除外;二是從寬認定“高利”轉貸行為的標準,只要出借人通過轉貸行為牟利的,就可以認定為是“高利”轉貸行為;三是對該條規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要件,不宜把握過苛。實踐中,只要出借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存在尚欠銀行未還事實的,一般可以認為滿足了該條規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這一要件。
我們經常會發現有的刑事案件會出現請錯律師的情況,所謂請錯了律師,主要是指請了不靠譜和不專業的律師。說實話,普通人可能一輩子難得遇到一次官司,更何況是刑事官司。既然難得遇到,就很難會留意并與這方面的專業律師打交道。如同一個普通人很難會在平時去了解和關注國內有哪些心臟病方面的**醫生。因此,刑事案件請錯律師的機率很高,但這還不是較嚴重的。較嚴重的是刑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民商事案件,其他民商事案件不管輸贏,也就是多點少點利益的問題,刑事案件一旦出現失誤,一個無罪的人可能變成有罪,一個有罪的人可能被處理過重,一個明明可以早點從高墻大院中出來的人卻一直處于失去自由的狀態,甚至,一個不該判重刑的人,可能被錯殺、枉殺。有句話說,律師沒有一個案件的決定權,卻擁有影響別人生死、自由的權力。律師是謀士,是軍師,是說客,雖然不一定直接生殺予奪,但往往能很大程度影響決定生殺予奪的“這一只手”。關鍵在于能不能提出專業的意見、合適的方案,以及準確實用的戰略戰術。這里有勝訴率高的律師,值得信賴!
貴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推薦法律知識: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同勞動合同是工資,國家有比較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于比較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2000元為起征點,不同額度的繳納稅率也不同,同樣8000元的工資,要繳納的個稅為:825元。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比較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稅,800元以上按20%交稅,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數。也就是說,每月有10次收入,但每次只有800元,雖然總收入達到了8000元,但依然不用交稅。但如果一次收入8000元,則要繳納個所稅:(8000-800)×20%=1440元。一個好的離婚律師,現在咨詢五折起!貴安新區所有權糾紛律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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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博安磐承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推薦法律知識:依法合理調整違約金數額,公平解決違約責任問題5.現階段由于國內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影響,民商事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現象比較突出。對于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所約定的過分高于違約造成損失的違約金或者極具懲罰性的違約金條款,人民法院應根據合同法首先百一十四條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等關于調整過高違約金的規定內容和精神,合理調整違約金數額,公平解決違約責任問題。6.在當前企業經營狀況普遍較為困難的情況下,對于違約金數額過分高于違約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合同法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堅持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的違約金性質,合理調整裁量幅度,切實防止以意思自治為由而完全放任當事人約定過高的違約金。7.人民法院根據合同法首先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調整過高違約金時,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基準,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的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貴安新區所有權糾紛律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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